2017年10月29日 星期日

水陸畫贊淺釋(會本_上堂第五席_右軸

水陸畫贊(水陸法會會本_上堂第五席_右軸)

佛既強名,法亦非真。神而明之,存乎其人。
惟佛法僧,非三非一。如雲出雨,如水現日。

此贊旨為至誠禮讚並禮請十方三世一切大阿羅漢。
*此為北宋蘇軾所作十六首水陸贊之上八位: 一切常住僧伽耶眾

【佛既強名,法亦非真。神而明之,存乎其人。】:金剛經云:『離一切諸相,即名諸佛。』佛是無形無相之境界,法也是如幻似假無可真說,只是為了隨順受化眾生而勉強安立之名(1)。行者解悟佛法的道理,依法不依人、依義不依語、依智不依識、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,不可拘泥於文字名相(2)。

【惟佛法僧,非三非一。如雲出雨,如水現日。】:佛法僧亦然,雖強名之為三寶,其實三者互融互攝,存於法界所有眾生的真如本性之中。此自性既非三也非一(3),在凡不減,在聖不增,人人本自有之。如同雲能出雨水能現日,真如的不變與隨緣的可變相互融通,無所滯礙。

[註]
1.《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第一》:「名相覺想,自性二相,正智如如,是則成相。」此乃所謂五法,即名、相、分別、正智、如如。凡夫眾生雖迷於名、相、分別等三虛妄法,然而亦能借用此三法而認識修學聖道之方向與次第。《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第四》:「五法三自性,及與八種識。二種無有我,悉攝摩訶衍。名相虛妄想,自性二種相。正智及如如,是則為成相。」
2.《易經_繫辭上》:「化而裁之存乎變,推而行之存乎通。神而明之,存乎其人。」指人解悟事物的道理,需善加運用而不拘泥於文字名相。《清_紀盷_閱微草堂筆記_卷三_灤陽消夏錄三》:「國弈不廢舊譜,而不執舊譜。國醫不泥古方,而不離古方。故曰:『神而明之,存乎其人』。」
3.《佛說盂蘭盆經新疏_菩薩沙彌古吳智旭》:「一體三寶者。以實相慧。覺了諸法。非空非有。亦空亦有。雙忘雙照。三智圓覺。名為佛寶。所覺法性之理。三諦具足名法寶。如此覺慧。與理事和合名僧寶。此三即非條別。當知亦即是三道(天台之見道、修道、無學道。又惑業苦也) 。三識(真識、現識、分別識。又阿賴耶識、末那識、第六意識))。三因(正因、了因、緣因)。三智(一切智、道種智、一切種智)。三菩提(真性、實智、方便)。三大乘(理乘、隨乘、得乘)。三身(法身、報身、應身)。三涅槃(性淨、圓淨、方便淨)。三德(法身、般若、解脫)等。非一非三。而三而一。在凡不減。在聖不增。本自有之。非適今也。」

台灣 苗栗 三義 佛頂山朝聖寺
釋覺提 沙彌 編攥
佛曆2560年 西元2017年 10月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