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22日 星期六

水陸畫贊淺釋(會本_上堂第二席_中軸)

水陸畫贊(水陸法會會本_上堂第二席_中軸)

以意為根,是謂法塵。 以佛為體,是為法身。
風止浪靜,非有別水。 放為江河,匯為沼沚。

*此為北宋蘇軾所作十六首水陸贊之供養常住十方法 (上八位·一切常住達摩耶眾) * *此贊宜以「義串」方式註解*

【以意為根,是謂法塵。以佛為體,是為法身。】:(1) 法會大眾至誠禮請常住十方法之際,尤應深信諦觀,凡夫習『以』第六『意』識作『為』分別眼耳鼻舌身所對境界相之『根』 本,進而貪愛其相,即『是』對所『謂』色身香味觸等『法塵』分別影事的執著。
深信諦觀已,尤應了知藉相了性,相盡性顯之理,解悟『以佛』之我法二空的般若智『為』性『體』,即『是』與虛空法界性合『為』 一體的『法身』。(2)

【風止浪靜,非有別水。放為江河,匯為沼沚。】:心意如水,六根如浪。凡夫向外攀緣『風』一般外境的妄心若能『止』息,則『浪』濤般起伏不安的六根及心意也隨之寂『靜』安止。此寂靜的心還是原來的心,此平靜無浪的水還是原來的水,並『非有別』的『水』。只是濁澄動靜有別而已! (3)
人心能濁能澄能動能靜,縱而『放』之能成『為江河』,浩浩奔流,集而『匯』之能成『為沼沚』,默默寂靜。(4)

[註]
1.意根所對之境相,能產生分別意識。 《楞嚴經 _卷一》縱滅一切見聞覺知,內守幽閒,猶為法塵分別影事。《法苑珠林_卷八八》意識獨緣之境名曰法塵。
2.佛以法性為體,故名法身。《解深密經_卷第五》佛告曼殊室利菩薩曰。善男子,若於諸地波羅蜜多,善修出離轉依成滿,是名如來法身之相。當知此相二因緣故,不可思議無戲論故,無所為故,而諸眾生計著戲論有所為故。《金光明最勝王經_卷一》:『…法身是正覺,法界即如來, 此是佛真身,亦說如是法。 …如來了知有情及法。體性皆空。離空非有。空性即是真法身故。』
3. 《八識規矩頌_第八識頌》浩浩三藏不可窮,淵深七浪境為風,受熏持種根身器,去後來先作主公。《修華嚴奧旨妄盡還源觀_唐_法藏沙門述》妄盡心澄,萬象齊現,猶如大海,因風起浪,若風止息,海水澄清,無象不現。
4.「放為江河,匯為沼沚, 」有進退收放之意。 《張文定公墓誌銘_北宋_蘇軾》浩然直前,有礙則止。放為江河,匯為沼沚。《御解道德經_北宋_徽宗趙佶》水善利萬物而不爭,處眾人之所惡,故幾於道:融為雨露,萬匯以滋。凝為霜雪,萬寶以成。疏為江河,聚為沼沚。

台灣 苗栗 三義 佛頂山朝聖寺
釋覺提 沙彌 編攥
佛曆2560年 西元2017年 7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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