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22日 星期六

水陸畫贊淺釋(會本_上堂第七席_左軸)

水陸畫贊(水陸法會會本_上堂第七席_左軸)

毘目瞿沙,萬徒苦行。攝化群豪,造五明論。
方等鹿苑,五神通仙。朕迹不留,今古無遷。

此贊旨為水陸會大眾至誠禮請與佛法有緣之各大仙人。

【毘目瞿沙,萬徒苦行。】: 華嚴會中毘 目瞿沙及其一萬大仙徒眾。旨在教示佛門弟子親近善知識,及跟隨明師(非名師!)學習 聖道之重要。

[註]
《華嚴經_卷第六十四》:「…善財童子至那羅素國…見毘目瞿沙仙人於林間 敷草而坐,領眾一萬,身著樹皮,編草為衣,大眾皆於林間經行、習定。毘目瞿沙仙 人為已證入「菩薩無勝幢解脫」(大慈大悲大喜大捨)之境界的善知識,雖以樹皮編草為 衣, 狀似勤苦, 依然有萬徒跟從學習,善財童子於毘目瞿沙仙人前,長讚親近善知識 知功德利益。」

【攝化群豪,造五明論。】: 十方剎土中有無 量為助佛宣化,利益眾生而造五明之大仙眾。旨在教示若欲教化救度利智、中智、鈍 智三根眾生,不能只說佛法清淨法(內明一),亦須學習了知能影響眾生的重要世間法( 外明四),方能隨順眾生根器(非隨順眾生沉淪!),契機契緣化渡,而行菩薩四攝法之同 行與利他。

[註]
《注大乘入楞伽經_第一卷》五明即五種學藝,各能生智,故云明處,一般 稱五明。1.內明一種,即一切佛法清淨法是。2.外明四種,乃四種能影響眾生的重要世 間法,即因明(*立宗、因、喻三支為言辯論理學之法)、聲明、醫方明、工巧明。 (*宗=主旨、因=理由、喻=佐證說明。請參閱:《因明入正理論_大域龍菩薩造_大唐三 藏法師玄奘譯》

【方等鹿苑,五神通仙。】: 世尊於鹿野苑 三轉十二行法輪,及開衍方等經時護持波羅奈之諸大仙眾。旨在教示凡正信三寶道場 ,及法寶經藏受持、演說、供養處皆有仙人及八部天眾暗中護持。

[註]
《雜阿含經 _第15卷_379》:「…一時,佛住波羅奈鹿野苑中仙人住處。 」 《大方等無想經 _第1卷 》:「…復有九萬九千五通仙人,其名曰那羅他仙人…如是等 五通仙人,亦於晨朝從禪定起,往至佛所,頭面作禮… 」 。
《佛母大孔雀明王經 _第3卷》:「…阿難陀!汝當稱念,諸大仙人名號。此諸仙人皆 持成就禁戒,常修苦行,皆具威德,有大光明,或住山河,或居林藪,欲作善惡,呪 願吉凶,隨言成就,五通自在,遊行虛空,一切所為,無有障礙,汝當稱念,其名曰 :「阿瑟吒迦大仙... 皆是古大仙。」

【朕迹不留,今古無遷。】」:大眾禮請以上 諸大仙上堂應供, 雖凡夫肉眼無法得見,尤應至誠心禮請。旨在教示十方三世一切剎 土,凡有正信佛法教化之時之處,必有無數聖眾仙人天龍等秘密護持法藏,而不留任 何痕迹(朕迹)。此等聖事若非佛菩薩教知,凡夫無由知曉,古今皆然並無改變。

台灣 苗栗 三義 佛頂山朝聖寺
釋覺提 沙彌 編攥
佛曆2560年 西元2017年 7月

水陸畫贊淺釋(會本_上堂第七席_右軸)

水陸畫贊(水陸法會會本_上堂第七席_右軸)

占相太子, 哥利割截。 攝諸咒術, 瞿曇團血。
方便度生, 常行四攝。 化及多徒, 壽等沙劫。

此贊旨為水陸會大眾至誠禮請曾與世尊有善因緣的相師,有逆增上緣助修忍辱的哥利 王,有眷屬緣的瞿曇氏祖先,有四攝因緣多生受度的徒眾…等。

【占相太子】: 《釋迦譜_卷第一》王 及夫人抱太子出欲禮仙人。時彼仙人尋止王曰。此是天人三界中尊。云何而令禮於我 耶。…具有如此相好之身。若在家者。年一十九為轉輪聖王。若出家者。成一切種智 。廣濟天人。然王太子必當學道。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不久當轉清淨法輪。利 益天人開世間眼。

【哥利割截】: 《金剛經》如我昔為歌利王 割截身體。我於爾時。無我相。無人相。無眾生相。無壽者相。此典故亦表於《賢愚 經》 、 《大般涅槃經》。

【攝諸咒術,瞿曇團血。】: 《佛說十二遊經 _有關瞿曇姓氏之由來》昔阿僧祇劫時,菩薩(世尊某前世)為國王,其父母早喪亡,讓 國持與弟,捨國行求道。遙見一婆羅門,姓瞿曇(人稱大瞿曇),菩薩因從婆羅門學道。 婆羅門答菩薩言:「解體所著王者衣服。編髮結莎為衣,如吾所服,受吾瞿曇姓。」 菩薩(人稱小瞿曇)於城外,甘果(甘蔗)園中,以作精舍…。時,國中五百大賊,劫取官 物逃走,路由菩薩廬邊,蹤跡放散,遺物在菩薩舍之左右。…明日捕賊,追尋賊者, 蹤迹在菩薩舍下,因收菩薩,…王便勅臣下,…應以木貫身,立為大標,其身血出,流 下於地。…王,使左右以彊弩飛箭,射而殺之。…大瞿曇悲哀涕泣,下其尸,喪棺斂之 。於是取土中餘血,以泥團之,各取左右,持著山中,還其精舍。左面血著左器中, 其右亦然。大瞿曇言:「子是道士,若其至誠,天神當使血化成人。」却後十月,左 即成男,右即成女,於是便姓瞿曇氏。

【方便度生,常行四攝。化及多徒,壽等沙劫。】: 如來以令眾生開、示、悟、入佛道之大事因緣出現於世。然隨順眾生根器利 鈍有別,依四攝法,布施、愛語、利行、同事 ,將一佛乘以方便說三,猶如一雲之雨 ,三草二木同潤,而花果枝葉各異。如《法華經_提婆達多品第十二》智積菩薩言: 「 …三千大千世界乃至無有如芥子許,非是菩薩捨身命處,為眾生故然後乃得成菩提道 」。《法華經_從地涌出品第十五》所教化徒眾無量無邊,其間雖示現滅度而實無滅度 。《法華經_如來壽量品第十六》若佛久住於世。薄德之人不種善根。貧窮下賤貪著五 欲。入於憶想妄見網中。若見如來常在不滅。便起憍恣而懷厭怠。不能生難遭之想恭 敬之心。是故如來以方便說。其實如來壽命如恆河沙一般無量無邊阿僧祇劫常住不滅 。

台灣 苗栗 三義 佛頂山朝聖寺
釋覺提 沙彌 編攥
佛曆2560年 西元2017年 7月

水陸畫贊淺釋(會本_上堂第二席_中軸)

水陸畫贊(水陸法會會本_上堂第二席_中軸)

以意為根,是謂法塵。 以佛為體,是為法身。
風止浪靜,非有別水。 放為江河,匯為沼沚。

*此為北宋蘇軾所作十六首水陸贊之供養常住十方法 (上八位·一切常住達摩耶眾) * *此贊宜以「義串」方式註解*

【以意為根,是謂法塵。以佛為體,是為法身。】:(1) 法會大眾至誠禮請常住十方法之際,尤應深信諦觀,凡夫習『以』第六『意』識作『為』分別眼耳鼻舌身所對境界相之『根』 本,進而貪愛其相,即『是』對所『謂』色身香味觸等『法塵』分別影事的執著。
深信諦觀已,尤應了知藉相了性,相盡性顯之理,解悟『以佛』之我法二空的般若智『為』性『體』,即『是』與虛空法界性合『為』 一體的『法身』。(2)

【風止浪靜,非有別水。放為江河,匯為沼沚。】:心意如水,六根如浪。凡夫向外攀緣『風』一般外境的妄心若能『止』息,則『浪』濤般起伏不安的六根及心意也隨之寂『靜』安止。此寂靜的心還是原來的心,此平靜無浪的水還是原來的水,並『非有別』的『水』。只是濁澄動靜有別而已! (3)
人心能濁能澄能動能靜,縱而『放』之能成『為江河』,浩浩奔流,集而『匯』之能成『為沼沚』,默默寂靜。(4)

[註]
1.意根所對之境相,能產生分別意識。 《楞嚴經 _卷一》縱滅一切見聞覺知,內守幽閒,猶為法塵分別影事。《法苑珠林_卷八八》意識獨緣之境名曰法塵。
2.佛以法性為體,故名法身。《解深密經_卷第五》佛告曼殊室利菩薩曰。善男子,若於諸地波羅蜜多,善修出離轉依成滿,是名如來法身之相。當知此相二因緣故,不可思議無戲論故,無所為故,而諸眾生計著戲論有所為故。《金光明最勝王經_卷一》:『…法身是正覺,法界即如來, 此是佛真身,亦說如是法。 …如來了知有情及法。體性皆空。離空非有。空性即是真法身故。』
3. 《八識規矩頌_第八識頌》浩浩三藏不可窮,淵深七浪境為風,受熏持種根身器,去後來先作主公。《修華嚴奧旨妄盡還源觀_唐_法藏沙門述》妄盡心澄,萬象齊現,猶如大海,因風起浪,若風止息,海水澄清,無象不現。
4.「放為江河,匯為沼沚, 」有進退收放之意。 《張文定公墓誌銘_北宋_蘇軾》浩然直前,有礙則止。放為江河,匯為沼沚。《御解道德經_北宋_徽宗趙佶》水善利萬物而不爭,處眾人之所惡,故幾於道:融為雨露,萬匯以滋。凝為霜雪,萬寶以成。疏為江河,聚為沼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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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覺提 沙彌 編攥
佛曆2560年 西元2017年 7月

水陸畫贊淺釋(會本_上堂第二席_左軸)

水陸畫贊(水陸法會會本_上堂第二席_左軸)

五時所說, 大小真詮。 經律論藏, 三聚五篇。
真法無名, 真見無形。 全超影像, 妙出常情。

此贊旨為水陸會大眾至誠禮敬如來五時所說大小乘諸經典,以及指引修行者之各種律 典,並諸菩薩及祖師依經所詮的論典。

【五時所說,大小真詮】:此五時說法 ,雖有大小乘(藏、通、別、圓)之名,實為如來善巧方便,皆為成佛正真之理。如《法華經_方便品第二 》: 『…如是舍利弗!劫濁亂時,眾生垢重,慳貪嫉妒,成就諸不善根故,諸佛以方便 力,於一佛乘分別說三』。『…十方佛土中,唯有一乘法,無二亦無三,除佛方便說 ;但以假名字,引導於眾生』。
依天台宗所判如來五時說法略為:1.華嚴時、2.阿含時、3.方等時、4.般若時、5.法華涅盤時。 即:
華嚴時,佛於初成道二十一日間說《華嚴經》,於天界與十方剎大機菩薩共述成佛之法,並示佛果地之圓滿莊嚴;
阿含時,華嚴後佛於人間鹿野苑等地,說小乘四阿含經,教化初機弟子;
方等時,廣說各種法門,如《維摩詰所說經》等,訶小乘執空,讚大乘佛法;
般若時,宣說大乘般若空義,以《大般若經》為代表;
法華涅槃時,開權顯實,會三乘歸一佛乘,並示漸頓心法皆為成佛因地。如《妙法蓮華經》、《大般涅槃經》等。

【經律論藏, 三聚五篇】:如來所說大小乘 諸經典,以及指引修行者之各種律典,並諸菩薩及祖師依經所詮的論典,合稱三藏。 佛陀示現入滅前曾教示,無佛住世之時,佛弟子則以戒為師。如《佛垂般涅槃略說教 誡經》: 『…汝等比丘。於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。如闇遇明貧人得寶。當知此 則是汝大師。若我住世無異此也』。波羅提木叉即是戒律,其重要者為三聚戒(菩薩戒) 與五篇(比丘/比丘尼戒)。
三聚戒:
一.攝律儀戒,受持五八十具等 一切之戒律者。
二.攝善法戒,以修一切善法為戒者。
三.攝眾生戒,又云饒 益有情戒,以饒益一切眾生為戒者。
五篇:
一.波羅夷, 《四分律》:「譬 如斷人頭,不可復生。若犯此法,不得復成比丘。」
二.僧殘, 《毘尼母律》: 「僧殘者,如人為他所斫,殘有咽喉,故名為殘。」蓋言僧若犯此罪,僧作懺法除, 庶幾戒德可復,猶如斫殘,咽喉未斷,早救尚可。
三.波逸提, 《四分律含注戒 本疏_卷一下》:僧若犯此罪「墮在燒煮地獄…。」
四.提舍尼, 《僧祇律》:「 此罪應發露也。」此罪輕於前之三罪,乃容對眾發露悔過。
五.突吉羅,四分律本 中,梵語式叉迦羅尼,華言應當學。謂餘戒罪重易持,此戒難持易犯,常須念學,故 不列罪名, 但言應當學。

【真法無名, 真見無形。全超影像, 妙出常情】: 真如之法無可為名,真如之境實無形無相,超越一切影事像狀,其中妙理亦 超出一般常情凡夫所能理解,故《金剛經》教示:「凡所有相,皆是虛妄。」諸佛菩 薩則以其方便智,權巧安立各種名相以教化眾生,期令依教證理,依理起行,依行得 果。欲更明「全超影像, 妙出常情。」須再舉《金剛經》教示:「佛說般若波羅蜜, 即非般若波羅蜜,是名般若波羅蜜。」約其義為:佛所教說的般若波羅蜜,實非常情凡 夫所能理解,因此,姑且安立個名相,稱之為般若波羅蜜。

台灣 苗栗 三義 佛頂山朝聖寺
釋覺提 沙彌 編攥
佛曆2560年 西元2017年 7月

水陸畫贊淺釋(會本_上堂第二席_右軸)

水陸畫贊(水陸法會會本_上堂第二席_右軸)

西天東土,聖賢製作。 宗論釋論,以覺後覺。
悟理忘情,因言見諦。 了無一法,即西來意。

此贊旨為水陸會大眾至誠禮敬西天東土禪宗祖師,及各祖師所作宗論,並以疏鈔公案 註釋宗論的先賢大德等。

【西天東土,聖賢製作。宗論釋論,以覺後覺】 :佛滅度後,禪宗由迦葉尊者(西天初祖)傳至達摩祖師(西天二十八祖),再由達 摩祖師(中土初祖)傳入中土並往下傳承到慧能禪師為第六祖,再加上其它各祖師聖賢, 有至心發表宗論者,亦有以疏鈔針對宗論詳加註釋者,皆是發心將所體證之佛法聖教 修行心法,以更直截、更契機契緣的方式來教化(覺)像法末法眾生(後覺) 。

【悟理忘情,因言見諦。了無一法,即西來意】: 宋朝圓悟禪師(1063年-1135年)云:「參問要見性悟理,直下忘情絕照 ,胸襟蕩然,如癡似兀,不較得失,不爭勝劣,凡有順違,悉皆截斷,令不相續,悠 久自然到無為無事處。」此為禪宗主張,修行應離凡情俗相的執著,由聖言中破妄見 真,期能達到放下心中對諸虛妄相的取捨分別,則是祖師西來傳法之本意。

[註]:
1.達摩尊者西來傳法偈云:「吾本來茲土,傳法救迷情, 一華開五葉,結果自然成。 」
2.古德對達摩西來傳法亦有偈云:「達摩西來一字無,全憑心地用功夫;若要紙 上談人我,筆影蘸乾洞庭湖。」
3.末學淺見: 祖師西來傳法並非真無一字,須知達摩乃以《楞伽經》授人以為參 禅印證,至五祖則改以《金剛經》授六祖,故知禪宗前期祖師仍依聖言經藏而修! 誠如 《大方廣佛華嚴經卷16_須彌頂上偈讚品第十四》云:「譬如闇中寶,無燈不可見,佛 法無人說,雖慧莫能了。」
凡夫學習聖教必經信、解、行、證四次第。親證真如的境界確實無法表諸語言文 字,然而,若無經藏聖言以為進程標指,如何能到達身行親證之境地?《唯識三十頌》 所示,行者修證未至「通達位」,還在「加行位」時,依然處於「現前立少物,謂是 唯識性,以有所得故,非實住唯識。」此「立少物」即帶相觀空,仍須聖言量指引。
末法狂妄人常盜用《心經》與《金剛經》法語,如 「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,」 「凡所有相, 皆是虛妄。」甚至誑言「酒肉穿腸過, 佛在心頭坐。」妄言一切境相既皆 虛幻不實、不可得,則不論順、逆、善、惡,只須無心應之,不為所牽即證本來面目 ,不必禮佛深入經藏、不必修觀念佛。 此類妄語,看似有境界,實則空腹高心,習氣 依舊,狂妄傲慢,不得真實受用,僅口頭之禪耳! 不堪逆境或意外無常之試煉。
宋初永明延壽大師已知此虛妄流風,故造《四料簡偈》云:「有禪無淨土,十人 九磋路,陰境若現前,瞥爾隨他去;無禪有淨土,萬修萬人去,但見彌陀佛,何愁不 開悟;有禪有淨土,猶如帶角虎,現世為人師,來生作佛祖;無禪無淨土,鐵床並銅 柱,萬劫與千生,沒個人依怙。」

誑言「酒肉穿腸過, 佛在心頭坐。」之愚痴凡夫,其實不知此偈全文為【酒肉穿腸過, 佛在心頭坐,世人若學我,如同進魔道】。其典故如下:
明末民變首領張獻忠攻打渝城(今四川成都)時,在城外的廟裏駐紮,強迫裏面的和尚吃 肉,當時有個叫破山的和尚說,只要你攻城後不屠城,我就吃肉。結果張獻忠賭氣答應了 他。於是破山和尚一邊吃肉,一邊說出了這四句偈。他是為了救千萬百姓的生命才犯破 戒的過咎! 凡夫眾生不察,既無其大慈悲心,亦無相對之修行境界,隨意盜用聖人之 言,已犯未得謂得,未證言證之大妄語過失,自招【世人若學我,如同進魔道】而不 知,豈能不慎!

台灣 苗栗 三義 佛頂山朝聖寺
釋覺提 沙彌 編攥
佛曆2560年 西元2017年 7月

水陸畫贊淺釋(會本_上堂第三席_左軸)

水陸畫贊(水陸法會會本_上堂第三席_左軸)

十念功成,三輩往生。 蓮分九品,樹列七珍。
上升精微,內院清淨。 補處當來,是我皈命。

此贊旨為水陸會大眾至誠禮敬並皈依西方極樂世界,及兜率天內院諸佛菩薩。

【十念功成,三輩往生。蓮分九品,樹列七珍】 :阿彌陀佛第十八願:「設我得佛,十方眾生,至心信樂,欲生我國,乃至十念 ,若不生者, 不取正覺,唯除五逆,誹謗正法。」
唐朝善導大師(公元613~681年)以根機、修行、利益三個角度判定,此願最能體現 阿彌陀佛大慈大悲,以最低標準攝受中下根機眾生。達成三根普被、利鈍全收,利益 一切生死凡夫,能夠出離三界火宅。當然,觀無量壽經中詳述,往生阿彌陀佛國土繼 續修行的眾生,雖有三輩九品之個別果報差異。但是,極樂世界器世間如七寶行樹等 一切莊嚴,則是該國土全部眾生共同受用。

【上升精微,內院清淨。補處當來,是我皈命】: 《大佛頂首楞嚴經卷第八》:「一切時靜,有應觸來,未能違戾,命終之後, 上昇精微。不接下界諸人天境,乃至劫壞三災不及,如是一類名兜率陀天。」
若有眾生不捨娑婆,發心教化此界眾生,修行時薄淫怒癡,皈依彌勒菩薩,願求 壽盡後往生精微之兜率陀天內院。名精微者,因該天是地上陰陽氣所不能及,故能不 接下界諸人間界、欲界下三天境等。兜率陀天內院為清靜修行淨土,現由一生補處當 來下生成佛之彌勒菩薩主持教化弘法,宣說瑜伽師地論。 世界有成、住、壞、空四大劫,至壞劫時,有火水風三大災,令此世界壞散直至三禪 ,而不及此精微天者,蓋指此天之內院為等覺菩薩所居,等覺大士喜樂俱無,故三災 所不能及。
《佛說觀彌勒菩薩上生兜率天經》: 「佛告優波離…佛滅度後我諸弟子,若有精 勤修諸功德,威儀不缺,掃塔塗地,以眾名香妙花供養,行眾三昧深入正受,讀誦經 典。如是等人應當至心,雖不斷結如得六通,應當繫念,念佛形像,稱彌勒名。如是 等輩,若一念頃受八戒齋,修諸淨業,發弘誓願。命終之後,譬如壯士屈申臂頃,即 得往生兜率陀天,於蓮華上結加趺坐。百千天子作天伎樂,持天曼陀羅花、摩訶曼陀 羅華,以散其上讚言:善哉!善哉!善男子。汝於閻浮提廣修福業來生此處。此處名兜 率陀天,今此天主名曰彌勒,汝當歸依!應聲即禮,禮已,諦觀眉間白毫相光,即得 超越九十億劫生死之罪。是時菩薩隨其宿緣為說妙法,令其堅固不退轉於無上道心。 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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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陸畫贊淺釋(會本_上堂第六席_右軸)

水陸畫贊(水陸法會會本_上堂第六席_右軸)

五部烈分,四依應命。 法自西來,教傳東晉。
南山律學,灌頂法性。 萬派千流,一月普印。

此贊旨為水陸會大眾至誠禮敬律藏及佛後印度五部律派,並中土南山律宗各祖師。

【五部烈分】:如來所說律藏(毘尼)裂分為五部。按《翻譯名義集四_律分五部篇第 四十一》云: 「世尊成道三十八年,赴王舍城國王,食訖,令羅云洗滌失手㩧缽,以為 五片。是日有多比丘,皆白佛言,缽破五片。佛言表我滅後,初五百年,諸惡比丘, 分毘尼藏為五部也。 」後優波鞠多尊者果有五弟子,各執一見,遂分如來一大律藏為 五部。又《舍利弗問經》亦有: 「佛言…如是眾多,久後流傳,若是若非,唯餘五部各 舉所長。 」

五部即:
1.曇摩鞠多部,華言曇無德或覆隱。《大集經卷第二十二》云:「…我涅槃後,有 諸弟子,受持如來十二部經,書寫讀誦,顛倒解義,顛倒宣說。以倒解說,覆隱法藏 ,以覆法故,名曇摩鞠多。」
2.薩婆多部,華言一切有。《大集經》云:「…我諸弟子,受持如來十二部經, 而復讀誦外典,善能論議,凡所問難,悉能答對,是為薩婆多部。 」
3.迦葉遺部,華言重空觀。《大集經》云:「…我諸弟子,受持如來十二部經, 說無有我及以受者,轉諸煩惱猶如死屍,是為迦葉遺部。」
4.彌沙塞部,華言不著有無觀。《大集經》云:「…我諸弟子,受持如來十二部 經,不作地水火風相,虛空識相,是為彌沙塞部。」
5.婆蹉富羅部,華言犢子。《大集經》云:「…我諸弟子,受持如來十二部經, 皆說有我,不說空相,是為婆蹉富羅部。」

【四依應命】:佛後律藏裂分為五,佛門弟子將以何為依止? 在大乘經典如維摩詰 經、涅槃經、方等經、大智度論等皆有提到應依止於四種正法。即:1.依法不依人、2. 依義不依語、3.依智不依識、4.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。故又稱四依四不依。

【法自西來,教傳東晉】:東漢明帝於永平七年(西元64年)正式派遣博士弟子蔡 愔等人前往西域求法,將月氏國迦葉摩騰、竺法蘭兩位沙門請回洛陽白馬寺,於此佛 法西來傳入中國。此後東晉名僧法顯(約西元337─422),自幼受佛教教育,志誠行 篤,常以律藏殘缺為憾,誓志往天竺求取經律。東晉安帝隆安三年(公元399年), 法顯與同修慧景等十一人同行,從長安出發,西行求經。公元411年,法顯乘船東歸 。前後經歷十四年,行程四萬餘里,是中國史上經絲路抵中印度、斯里蘭卡和印度尼 西亞第一人,也是第一位到印度巡禮佛跡、求取經律的名僧。隨後他翻譯《摩河僧祗 眾律》、《大般泥洹經》等佛經、戒律百萬餘字,填補佛經漢譯中缺少戒律的空白。

【南山律學,灌頂法性。萬派千流,一月普印】:曇無德部所傳之廣律為四分律, 為五部律之一,由唐代道宣大師承之。因四分律大弘於中國,復因道宣大師長居終南 山弘傳律法,故又稱為南山律宗。此宗堅持,戒行清淨則猶如法性直接灌頂。如《印 光大師文鈔》云:「良以教為佛語,宗為佛心,律為佛行。心語行三,決難分屬;約其 專主,且立此名。」雖然宗派分流,只要依循正法正信正念,則如一月麗天,萬川影 現。眾生依教證理,依律修行,必能脫離三界火宅,豈有正像末之分?

台灣 苗栗 三義 佛頂山朝聖寺
釋覺提 沙彌 編攥
佛曆2560年 西元2017年 7月

水陸畫贊淺釋(會本_上堂第三席_右軸)

水陸畫贊(水陸法會會本_上堂第三席_右軸)

高風可仰,苦行難思。 薜蘿蔽體,蔴麥充飢。
六時行道,三衣不離。 福田無上,稽首皈依。

此贊旨為水陸會大眾至誠禮敬悉達多太子, 並追思太子出家六年苦行,後行中道成就 菩提 。

【高風可仰,苦行難思。薜蘿蔽體,蔴麥充飢。】:悉達多貴為太子,然不耽五欲 ,其高尚的品格與氣節令人敬仰。遊四城門見生老病死,思人生憂悲苦惱何能出離, 乃於半夜棄皇宮、還錦衣,出家學道。初六年從諸婆羅門及外道修苦行,其間苦行非 吾等凡夫所能思量。衣則僅披山麻野藤以蔽體,食則只一芝麻野麥以充飢。

【六時行道,三衣不離】:  悉達多太子在尼蓮禪河畔苦行六年後,悟得以苦欲捨 苦,終不能離苦(1)。無益的苦行並不能證得真理與生老病死的解脫(2),便毅然放棄苦 行 ,飲用牧羊女供養的乳糜,逐漸恢復體力 ,改以中道修行。每天晝三時夜三時,深 入觀照苦、集、滅、道、味、患、離七處善(3),以及十二因緣法,依三十七道品勤修 止觀、三昧、無常、無我、涅槃寂靜三法印等佛事。日常則持三衣一缽不離身戒,衣 著只用五條衣的工作服(安陀會)、或七條衣的入眾禮誦齋講服(鬱多羅僧)、或九至二十 五條衣的大禮服(僧伽黎)三種袈裟;日中一食飲食且只用一個應量器(缽) 。

【福田無上,稽首皈依】: 悉達多太子終在菩提樹下結跏趺坐,進入第四禪定四十九日 ,破煩惱魔障,降伏魔王侵擾,徹悟心源,破除了一切妄想、執著,斷盡了最後一絲 煩惱,豁然覺悟一切真理,感得明星現瑞(4),成就無上正等正覺的佛陀。佛陀興出於 世乃眾生無上福田,眾生皆應稽首皈依,承佛教化,破妄顯真, 超出三界輪迴,度過 生死瀑流。

[註]
1.《妙法蓮華經方便品第二》: 「…深入諸邪見,以苦欲捨苦… 」。
2. 《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三十一》: 「身語意業不造惡,不惱世間諸有情。 正念觀知欲境空,無益之苦當遠離。」
3.《雜阿含經_卷二第42》: 「…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「有七處善…云何比丘七 處善?比丘!如實知色、色集、色滅、色滅道跡、色味、色患、色離如實知;如是受 、想、行、識,識集、識滅、識滅道跡、識味、識患、識離如實知。」
4.《佛教三字經_ 明_吹萬老人著》: 「…坐樹下,心境開。天龍喜,魔膽落,睹 明星,成正覺。」其中「睹明星,成正覺」應是隨順世間方便說。
末學淺見,此約當時悉達多太子在四禪中自悟自證而成就無師智,不必藉由睜眼 賭見明星外相才能成正覺。故末學妄測應是太子豁然覺悟一切真理,感得明星現瑞, 較為合理。

台灣 苗栗 三義 佛頂山朝聖寺
釋覺提 沙彌 編攥
佛曆2560年 西元2017年 7月

水陸畫贊淺釋(會本_上堂第四席_右軸)

水陸畫贊(水陸法會會本_上堂第四席_右軸)

具相不具,說法不說。 大小區分,智愚斯別。
體色入空,觀緣散滅。 更侵習氣,超聲聞列。

此贊旨為水陸會大眾至誠禮請聞因緣法,及諦觀緣生緣滅,證入空性的緣覺及獨覺聖者。

【具相不具,說法不說。大小區分,智愚斯別。】:出值佛世聞因緣法,證入空性,名為緣覺(1)。出無佛世,諦觀緣生緣滅自然得悟,名為獨覺(2)。諸緣覺獨覺聖者,具種種相好者名大,不具種種相好者名小。能為眾生演說空法者名智,不能為眾生演說空法者名愚(3)。

【體色入空,觀緣散滅。】:諸緣覺、獨覺聖者,分析人乃由五蘊、十二處、十八界等所構成,分析色法至構成物質的極微狀,或分析心法至六十剎那的一念(4),證入人、法皆空的道理。再依此人、法二空之理作觀,而洞澈因緣生滅之法(5)。

【更侵習氣,超聲聞列。】:緣覺、獨覺二種聖者,修行以斷三界見、思惑的根器與聲聞略同,但緣覺、獨覺根性較利,更能侵除部分累世習氣(6), 故其辟支佛果位超出聲聞乘聖人之上(7)。

[註]
1 .《佛說仁王般若波羅蜜經卷上》: 「…一時佛在王舍城耆闍崛山中,與大比丘眾…復有八百萬億大仙緣覺,非斷非常,四諦十二緣皆成就。… 」
2. 《大阿羅漢難提蜜多羅所說法住記》: 「…爾時,世尊釋迦牟尼無上正法,於此三千大千世界永滅不現。從此無間,此佛土中有七萬俱胝獨覺一時出現。… 」
3. 《止觀輔行傳弘決 第九卷》: 「…出值佛世聞因緣法,名為緣覺。出無佛世自然得悟,名為獨覺。…百劫種相名之為大,種相不同,或三十相二十九八,乃至一相,此獨覺大小也。 … 又二辟支,各有大小…具相名大,不具名小… 。 」 《水陸儀軌會本_供上堂》: 「…具相不具相以論大小,說法不說法而別智愚。…」
4. 《摩訶止觀卷三》云:「小者小乘也,智慧力弱,但堪修析法止觀,析於色心。」
5. 《佛本行集經卷第四十八 _舍利目連因緣品下》云:「諸法從因生,諸法從因滅,  如是滅與生,沙門說如是。(又譯:諸法因緣生,諸法因緣滅,我佛大沙門,常作如是說。) 」
6. 《大般涅槃經卷第二十一_宋代沙門慧嚴譯本》云:「聲聞緣覺有煩惱習氣,謂我衣、我缽」,此即見惑之習氣;《大智度論卷第二十七》所引「舍利弗之瞋、畢陵伽之慢...」,則是思惑之習氣。
7. 《天台四教儀》因觀十二因緣覺真諦理。故言緣覺。言獨覺者。出無佛世獨宿孤峰。觀物變易自覺無生。故名獨覺。兩名不同。行位無別。此人斷三界見思。與聲聞同。更侵習氣故居聲聞上。明朝雲棲寺古德法師著《彌陀經疏鈔演義卷一》亦同此說。

台灣 苗栗 三義 佛頂山朝聖寺
釋覺提 沙彌 編攥
佛曆2560年 西元2017年 7月

水陸畫贊淺釋(會本_上堂第四席_中軸)

水陸畫贊(水陸法會會本_上堂第四席_中軸)

現無佛處,修第二乘。如日入時,膏火為燈。
我說二乘,如應病藥。敬禮辟支,即大緣覺。

*此為北宋蘇軾所作十六首水陸贊之供養常住十方辟支佛(上八位·一切常住辟支迦眾) * *此贊宜以「義串」方式註解*

【現無佛處,修第二乘。如日入時,膏火為燈。】:緣覺乘行者出『現』於佛前佛 後之時,『無佛』住世之『處』,雖然他們所『修』證屬於『第二乘』的境界(1),卻 有『如日入』西山『時』分,眾生點燃『膏火』以『為燈』具,仍然能在長夜中見到 絲絲光明,作為大黑暗中的指引微光(2)。

【我說二乘,如應病藥。敬禮辟支,即大緣覺。】: 『我』如來雖然『說』他們所 修證屬於第『二乘』的境界,但是,對於無佛住世時代的眾生而言,緣覺乘行者也能 教化眾生,有『如應病』與『藥』(3),可令眾生離苦得樂,獲得解脫。因此,眾生應 當『敬禮辟支』佛,亦『即』是『大緣覺』乘行者!

[註]
1.《妙法蓮華經方便品第二》: 「…劫濁亂時眾生垢重,慳貪嫉妒成就諸不善根故,諸 佛以方便力,於一佛乘分別說三。...」《妙法蓮華經譬喻品第三》: 「…汝等莫得樂住 三界火宅,勿貪麤弊色聲香味觸也。若貪著生愛則為所燒,汝速出三界,當得三乘:聲 聞、辟支佛、佛乘。我今為汝保任此事,終不虛也。...若有眾生。內有智性。從佛世尊 聞法信受。慇懃精進欲速出三界。自求涅槃。是名聲聞乘。如彼諸子為求羊車出於火 宅。若有眾生。從佛世尊聞法信受。慇懃精進求自然慧。樂獨善寂深知諸法因緣。是 名辟支佛乘。如彼諸子為求鹿車出於火宅。…」

2.有佛住世,世間才有大光明。《大方廣佛華嚴經卷第十一_毘盧遮那品第六》: 「…世尊坐道場,清淨大光明,譬如千日出,普照虛空界...」。《妙法蓮華經安樂行品 第十四》: 「…智慧光明,如日之照。...」

3.世尊為隨世間緣,順眾生機而應病與藥,以四悉檀(世界、為人、對治、第一義) 演說出五乘(人、天、聲聞、緣覺、菩薩)法,此五乘法行者皆是佛弟子(僧)。
《大智度論卷二十二》: 「…佛如醫王,法如良藥,僧如瞻病人。...」
《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卷八》: 「…大醫王應病與葯,菩薩隨宜演化。...」
《雜阿含經卷十五》: 「…有四法成就,名曰大醫王者, …何等為四,一者善知病,二 者善知病源,三者善知病對治,四者善知治病已,當來更不動發。...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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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覺提 沙彌 編攥
佛曆2560年 西元2017年 7月